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淮安买房套路盘点
摘要: 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房地产市场这一利润很高的行业,总有朋友会不经意间掉入买房陷阱。
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房地产市场这一利润很高的行业,总有朋友会不经意间掉入买房陷阱。SO,今天我们就来给大件盘点一下那些屡见不鲜的买房套路。
买房套路一:开发商把按揭当幌子
大部分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的几成按揭、列出月供数,以示供楼是件轻松的事情。
有的购房者:以为签了合同缴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请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
事实:提供按揭的是银行而并非开发商。
银行对购房者资信进行调查后,可能不会批准提供按揭。实践中也存在开发商把按揭作为一种销售手段,明明没有却明目张胆地宣扬。
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购房者已缴部分房款,那购房者会十分被动。
比较好的方法是: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按揭申请得不到批准时如何处理做明确规定。
买房套路二:售楼处吞吃购房定金
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争论。
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
1、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2、如果认购书没有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者所缴款项应当退回。
建议:交纳房屋购买定金时,一定要看房本,看和开发商介绍的信息是否相符。谨防由于开发商刊登房产信息失真,造成客户违约,损失购房定金。贷款买房,交定金前最好做贷款预审。
买房套路三:房屋面积前后不符
一、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同未做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1、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
(1)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2)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2、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2)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议:仔细了解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及开发手续,注意楼盘宣传海报,重视“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
买房套路四: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制造销售兴旺假象:
1、开发商(售楼人员)找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
2、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
让人误以为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建议:一、购房者要据理力争,明确告诉售楼小姐除非这套房,其他房都不要。
二、要求查看合同和发票,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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